1.项目基本情况
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是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拥有固定资产4.3亿元,具有年生产12×104t/a合成氨、30×104t/a碳酸氢铵、40×104t/a硫酸、18×104t/a普钙、3×104t/a精甲醇、20×104t/a硫基复合肥的生产能力。为了充分利用资源、人才、产业、市场等优势,投资建设了一条年产20万吨尿基复合肥生产线。
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7年3月编制完成了《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尿基复合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枝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6月4日以枝环函[2007]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作出了批复意见。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10月25日以宜市环审[2007]83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作出了审批意见。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8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项目设计能力为年产尿基复合肥20万吨,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全面落实了“三同时”制度。该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对生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和回用措施。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
3、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枝江市环境监测站于2008年5月28日至5月31日按照国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调查及监测,其结果如下:
3.1废气及环境空气
该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规定;造粒尾洗塔、冷却烘干废气中的颗粒物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新建)最高允许浓度和排放速率的规定;热风炉废气二氧化硫浓度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新建)的规定;NH3排放速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的规定。周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和TSP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规定,氨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
3.2废水
该工程主要废水源包括:造粒机尾气洗涤废水、烘干尾气洗涤废水、冷却机尾气洗涤废水、生活污水和地坪冲洗水。其中,造粒机尾气洗涤废水、烘干尾气洗涤废水、冷却机尾气洗涤废水全部循环利用。生产中仅少量地坪冲洗水外排。
3.3噪声
16个测点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的规定。4个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值均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之3类标准的规定。
3.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各工段产生的粉尘,除尘粉尘全部回收进入生产系统,不外排。
3.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低于枝江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工业固体废物为零排放。
4、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共发出公众意见调查表60份,实际回收57份,回收率为95%。大部分被调查者基本了解该工程,并支持该工程的建设,被调查者大多认为该工程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
现将验收报告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08年7月8日至7月16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拔打以下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717-4212396 Email:zjhjjcz@163.com
联系人: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