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枝江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发表时间:2008-1-8 15:56:02 来源: 三峡枝江网 编辑:文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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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和群众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和干部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实行意见收集反馈制度。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坚持“谁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见、改进决策和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序进行。市委党务公开后的意见由市委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收集;其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后的意见由各相关党组织负责收集。收集意见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设立意见箱。在公开栏或其它方便群众的地方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 2、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意见收集热线电话,通过电话收集意见。 3、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对有关重大决策或事项公开后,召开相关党员、干部群众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意见征求会议,听取意见。 4、专题走访。对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后,要主动走访党员、干部群众和代表,收集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 5、民主测评。对党务公开工作定期或专题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 (四)实行定期督查制度。市、镇(街办)两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或工作专班要会同纪检部门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公开的党组织及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市委将制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促落实,市纪委负责监督。 六、加强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组织部门牵头、纪委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规范进行。市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要求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实施党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从部门业务工作经费中列支。市、镇(街办)两级党委公开综合性事项所需经费和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或专班的工作经费,由市、镇(街办)财政解决。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市委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办公室承担市委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并负责市委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机关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组织部门除牵头搞好党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外,还要具体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宣传部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公开,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枝江广播电视台和“三峡枝江网”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统战、政法、机关工委等部门都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党务公开的职责。 (三)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充分尊重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的创新精神,鼓励支持各级党组织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载体建设、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推广党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市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带头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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