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枝江市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党务公开实施意见》),促进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委党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市委党务公开的内容可分为固定公开和即时公开两类: 固定公开类: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2、市委常委的分工、联系点情况; 3、市委主要工作制度; 4、市委党建工作规划、常委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情况; 5、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即时公开类: 1、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重要政策; 2、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先表彰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统战工作情况; 5、市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 6、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三条 公开内容的提供。市委对外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由市委各工作部门按照市委固定公开和即时公开的内容,结合部门职责提出。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筛选、综合,按程序报审后予以公开。市委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纪委:负责提供全市和镇(街办)、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市纪委全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及大案要案情况的通报; 市委办公室:负责提供市委常委的分工、联系点情况;市委全会、常委会主要工作制度和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市委阶段性重要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党建工作规划、重要干部任免情况;贯彻和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情况;人才工作情况;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党建重大活动和评先表彰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提供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考核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新闻宣传、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政法委:负责提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平安枝江”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
市委统战部:负责提供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情况;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情况;开展经济统战、海外统战、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提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和部署情况。 第四条 公开内容提出的方式。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填写《市委党务公开事项申报表》(见附表1),提出拟公开事项的内容、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经部门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内容,每季度应向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一次;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在相关工作完成或相关决策出台后一周内上报;对列入市委党务公开专栏固定公开的内容,在首次提供完整资料后,若需充实或变更相关内容,应及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