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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枝江市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08-1-8 16:02:53  来源:三峡枝江网 编辑:李建庭

  第五条  公开事项的审核。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部门的申报后,由党务公开工作专班根据拟公开事项的内容,提出公开的方案,按程序报审。
  第六条  正式公开。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三峡枝江网”、枝江广播电视台上分别开辟党务公开专栏,将经审核后的市委拟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及时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通报等形式先在党内公开,然后视情况通过专栏向社会公开。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将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间、审核人登记归档。
  第七条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委组织部确定一名副部长担任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可及时发布。
  第八条  公开后的反馈。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对市委党务公开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改进党务公开工作,并视情况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市委各工作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涉及到本部门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登记表》,及时反馈给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1、成立市委党务公开工作专班。市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市委各工作部门要相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与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经常性联系,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2、三峡枝江网、枝江广播电视台是市委党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安排,落实专人维护,及时更新内容,提高专栏质量,保证安全运行,让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随时都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3、市委公开综合性事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每年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财政纳入预算。
  第十条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保证经费投入和工作力量,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等现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确保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出示范。
  第十一条  镇(街办)党委和市委各工作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办法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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