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枝江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发表时间:2008-1-8 15:56:02 来源: 三峡枝江网 编辑:文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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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组织工作目标、党建活动计划及完成情况; 4、党员联户责任区、设岗定责情况。 即时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5、党组织培养后备干部情况; 6、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 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设置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 3、党组织工作目标、党建活动计划及完成情况; 4、党员挂牌上岗、亮牌服务等情况。 即时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5、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严格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确保工作的规范性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提出环节。承担有党务公开任务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或方案,报市(镇、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二是审核环节。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党组织班子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市委公开的事项,分别由市委相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审核把关;重大事项由市委常委会、市委全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三是公开环节。具体承办部门应将经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必要时也可党内外同时公开。四是反馈环节。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各级党组织进行党务公开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针对不同内容确定相应的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专栏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简报公开等几种形式。 1、专栏公开:市委、各镇(街办)党委、市直单位、各村(居)都要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合并使用,对有关内容进行公开。 2、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除涉密内容外,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代表通报。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召开群众或代表会议等进行公开。 3、媒体公开:市委及市委工作部门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党务工作内容,除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协调、归集,在枝江广播电视台、“三峡枝江网”等媒体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内事务,必要时,还可举办党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扩大公开面和社会影响力。 4、文件公开:在市档案局设立文件超市,供党员、干部群众查阅;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相关文件向党员群众公开。 5、简报公开:编发简报,将有关党务工作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开;农村党组织可灵活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明白纸”的方式予以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原则上一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要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五、完善党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或工作专班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承担有党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党委(党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负责,对本级党务公开内容及形式认真审核,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专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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