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久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党组: 市委决定: 刘久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科长; 免去姚小华同志市委办公室综合二科科长职务; 免去徐加强同志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金炼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免去周金锋同志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根据《枝江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实施办法》(枝文[2005]22号)的规定,刘久国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 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