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8-11 9:42:53 来源:市委组织部 编辑:文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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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市委决定: 李国强同志任市委办公室调研二科科长; 贺昌洲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肖华同志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刘俊军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 杨明同志任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 方明兵同志任市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 倪华新同志任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扬振华同志任市委政法委社会调查科科长; 免去吴国勇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职务; 免去甘春香同志市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职务。 根据《枝江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实施办法》(枝文[2005]22号)的规定,李国强、贺昌洲、肖华、刘俊军、杨明、方明兵、倪华新、扬振华等8名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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