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清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8-11 9:43:59 来源:市委组织部 编辑:文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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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决定: 胡清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许先华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熊焰同志任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杨平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爱龙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梁继荣同志任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春同志任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骆圣同志兼任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胡庆洪同志任市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杜红芹同志任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 孙清东同志任市人才办副主任; 高澄清同志任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 邓熙蓉同志明确副科级; 付定高同志任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伟同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辉洲同志市交通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侯民杰同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付伟同志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根据《枝江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实施办法》(枝文[2005]22号)的规定,金爱龙、梁继荣、胡庆洪、杜红芹、孙清东、高澄清等6名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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