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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转户、变更核准
发表时间:2007-12-27 14:30:56  来源: 编辑: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转户、变更核准
办理部门: 市交通局(运管处)
服务类型: 交通
办事程序: 1、窗口受理;
2、科室审核;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1、开业申请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及经济技术条件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停业、偈业的,提供停偈业申请表。
收费标准: 20元/证
鄂 价费[2002]254号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下载表格:
相关依据: 《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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