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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培训班收费审批
发表时间:2007-12-27 14:40:49  来源: 编辑:
事项名称: 社会力量办学、培训班收费审批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服务类型: 教育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调定价项目、价格幅度、依据理由、成本测算资料);
2、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有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委托成本监审单位进行成本监审;
4、收费管理科拟文审批(局领导签发);
5、窗口领取文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主管部门意见;
4、成本监审报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下载表格:
相关依据: 国家计委关于审定《湖北省定价目录》的复函(计办价格[2002]260号)(省物价局鄂价法规[200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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