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文明办[2008] 5号 关于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城市迎检环境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动员大会精神,4月29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方斌主持召开了环境整治专项工作会,就环境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提出了明确意见。为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建设局) 一是组织召开大清扫、大清运活动。从5月5日开始,用10天时间,对城区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大清运,对卫生死角进行大清扫,彻底清除城区垃圾。 二是实行大清扫区域责任制,加强督办,严格验收。同时,规划好垃圾集并点,拟定垃圾两级集并方案。大力推行垃圾袋装化,严厉打击私捡垃圾袋行为。 三是加大社区保洁的考核力度。认真做好对马家店街办所辖各社区的清扫保洁、垃圾集并的考核工作,每天一督查,每周通报情况。 四是加强对车站、码头、电影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列出重点公共场所的检查名单,实行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的管理制度。
二、园林绿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一是重点打造好城区下列区域的园林绿化工作:迎宾大道、江汉大道、政府广场,进一步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五柳公园的园林绿化工作,精心修剪,加强管理。
三、市政设施(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局) 抓紧做好道路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破损道路的维修工作。车行道的维修采用议标的办法,由市财政局对所需资金进行核实,市交通局负责实施;非机动车道的维修由市财政局核准材料费、人工费后,交市政公用局负责实施。
四、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 一是以市交通局为主,市公安交警大队配合,对公交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求营运车辆整洁卫生,文明服务。车辆的营运要按时准点、停放有序。 二是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大对非法营运的“黑的”、“麻木”加大打击力度。 三是认真整顿乱停乱放行为,在城区主要路口所有视线范围内的车辆不能随意停放,由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安保巡逻队负责。 四是规范人行道的停车行为,摩托车、自行车、板车要停放有序,由市建设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五、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建设局、马家店街办) 一是重点整治主要街道现瞻范围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行为。市建设局要与马家店街办(社区)共同努力,加强巡查,确保主要街道无出店经营现象,坚决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二是整治城区乱搭乱建行为。要进一步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整治乱搭乱建行为,维护社区建设秩序。 三是整治乱贴乱画行为。我市城区设置的广告区域比较充分,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利用资源,加强监督,刹住乱贴乱画行为。
六、路牌路标(责任单位:民政局、建设局) 道路路牌的设置样式由市建设局负责审定,市民政局负责实施。门牌号码的制定由市民政局拟定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加快推进,抓紧实施,确保文明城市验收前更新补充完善。 以上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顺利通过。 枝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