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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创建2005-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群众投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6-2 10:52:54  来源:三峡枝江网 编辑:兹未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关于做好我市创建2005-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
群众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我市2005-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现已通过初审,进入最后评审阶段。为充分体现文明城市创建及评比过程中的群众参与、群众认可原则,省文明委5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全省44个省级文明城市候选对象进行群众投票,并将投票结果经换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入总评分。为了广泛组织发动全市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评选投票工作,确保我市最终入选新一届省级文明城市,现就评选投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票办法
  1、固定电话投票:固定电话用户直接拔打118312按6号键根据语音提示投票(我市的投票序号为40),信息费:1元/票。活动期间,每一部固定电话投同一个城市不能超过5票,多投的票数为废票。
  2、手机短信投票: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直接编辑短信“B40”,发送到1062276677投票,信息费:1元/票。活动期间,每一部手机(或小灵通)只能投1票。
  3、网络投票:登陆荆楚网www.cnhubei.com“湖北省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专题网页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一票。

  二、投票时间
  群众投票从6月1日凌晨0点开始至6月15日中午12点结束。

  三、评选投票的具体要求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本次评选投票活动作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认真组织,人人参与。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动所属单位、居委会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参与投票,各地投票数目不低于3000票。开发区工委、市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投票方式,确保干部职工每人投票数不少于15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发动全体师生广泛开展评选投票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投票方式,保证每位师生投票不少于5票。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拿出部分经费,切实做好组织发动、投票评选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组织专班到各地各单位督办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精神文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 江 市 文 明 办 
                                                           200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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