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 |
发表时间:2008-7-22 11:07:45 来源: 三峡枝江网 编辑:周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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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尤炜)“有了医保卡,即使生了大病,住院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这在以前做梦也没想到!”2008年7月11日下午,家住七口堰社区花桥四巷11号的66岁居民李元地拿着才领到的《枝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高兴地这样说。他成为我市首批领到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市民。 城镇居民领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这标志着他们已被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在因病住院时可以和城镇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统筹基金的补助。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市已有3618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现在,无论是农民、工人,还是没有收入的老人和孩子,不同群体都可以在枝江市医疗保障体系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坐标。随着扩大新型医疗合作试点范围、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等一系列举措实施,百姓离“全民医保”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如一缕春风,滋润着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点燃了他们的生命之火。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百姓之叹。2007年,由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推广,许多地方的农民都参加了合作医疗,不再“小病拖,大病挨”。在这把“保护伞”下,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现象明显减少了。 白洋镇雅畈村一组村民严秀英今年57岁。提起现在的医疗状况,严秀英禁不住感慨万分。“我患有高血压和胃病,今年已经住了两次医院了。照以往,这点病在家吃吃药,拖拖就挺过去了,怎么可能住院治疗?”2007年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只需交15元的保险费就能享受国家2万元的医疗补助。她算了一笔账,“第一次住院总共花费了1000多元,因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就报销了50%,自己只花了500多元;第二次近2000元的费用,自己也只出了700多元,花这么少的钱就可以治病,国家的政策好啊!” 在其他乡镇卫生院,与严秀英一样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好处的村民还有很多。据了解,我市38万农民中已有29万的农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们从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感受到了国家对农民真正的关怀。 将城镇低保对象纳入医保,这一为民实事,彻底改变了弱势群体看病难的现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新型合作医疗和惠民医疗保险这一新生事物,将更深地植根于大地,为城市低保对象的生命健康提供坚强的保障,为枝江的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针对不同群体对医保的需求,分别从2001年2月、2007年1月、2007年9月和今年6月份开始,先后推行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低保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四种医保制度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四大医保”制度的“无缝”覆盖,从而保证了不同群体对参加医疗保险的需求。 此外,我市医疗保险工作还将进一步打破户籍界限。不管是枝江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能参加社保,同样享受社保待遇“经济要发展,就要引人、留人,更要留住外来民工的心。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外来务工人员能够真正平等地进行劳动创造,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市医疗保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十七大提出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下大力气完成的,关系全体人民福祉,使全体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民心工程,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目前我市近53万人口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有近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万余人、参加城镇低保医疗保险的有7千多人,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3千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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