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府办发〔2008〕4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枝江市支行关于2008年金融支持市域经济发展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7-3 15:20:21 来源: 三峡枝江网 编辑:蝴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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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重点,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一是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开展大额农户综合授信业务,提高对农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和支持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支持特色农业的发展,促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市场带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有效传递。引导和帮助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的龙头企业通过入股、联保等形式进行融资和信用担保融资。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城乡供水、供电、堤防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农田水利、交通、能源、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加大对市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我市重点发展的食品酿造、纺织、化工、建材、电子材料等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营销力度,确定专人跟踪,确保适时介入,继续尽量满足其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信贷需求。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较规范、还贷守信用的科技型、外向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资金定价等信贷管理制度,及时给予合理的信贷支持,促使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消费信贷营销力度,积极引导居民健康消费。针对目前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旺盛以及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的特点,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消费信贷的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推动科技手段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拓展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推出一批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贷款品种,稳步推进汽车消费和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业务,重点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对住房消费信贷要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满足居民真实住房信贷需求。 (四)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扶贫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政策,加强与扶贫办、劳动、财政、教育等部门合作,因地制宜制定年度政策性贷款业务推广计划。农业发展银行要实现从支持粮棉油购销向扶贫项目开发等政策性支农领域延伸,实现新形势下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能拓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模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学生家长要进一步减少贷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放贷款。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力度,对于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进一步完善信贷扶贫资金与财政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集中优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五)支持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各金融机构要保证符合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到位,特别是对灾后补种、补养和春耕备耕生产以及灾后基础设施重建要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要开辟救灾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灾后重建合理信贷申请,要加快审批,特事特办,尽快将贷款发放到位。对受灾的农、牧、渔生产企业和农户因灾减产或绝收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要适当延缓贷款还款期,根据企业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办理贷款展期手续,不按逾期贷款加罚息。对经营正常,仅因受灾造成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和农户,原则上不降低其信用评级级次。 四、改善金融服务,拓宽金融支持的广度和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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