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府办发〔2008〕2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 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五日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2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教育、自查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高效便民。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取多种方式纠正违法、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由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各镇街道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按照上下级领导隶属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分级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5日-5月31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级上报。各镇街道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2008年5月12日前上报市政府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镇街道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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