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9-26 16:07:52 来源:政府办公室 编辑:夏娇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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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宜府办电〔2008〕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严肃纪律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我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大都能够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为各级领导掌握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来少数地方和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信息上报不及时,报送方式不规范,甚至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的严重问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造成了不利影响。市政府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26号)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杜绝漏报、错报、瞒报问题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及时准确地报送应急信息,有利于各级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应对。当前,正值全市主汛期,也是各类灾害事故的多发期,对此,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卓有成效地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二、必须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报送,紧急情况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报告,与事件直接相关的市直部门在向省主管部门上报之前也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对特别重大和情况紧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任何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三)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上报信息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前期处置情况等基本要素表述齐全、准确。市直部门向省直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的信息,其主要内容应与市政府上报的内容保持基本一致,不得出现矛盾和冲突。重大突发事件及上级领导有批示的要实行续报,及时反映事态发展、处置状况以及请求事宜。在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将处置结果上报市政府。 三、必须严肃纪律,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责任制,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突发事件信息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宜府办文〔2007〕37号)进行考核。在每月的政务信息考核通报中,对各地各部门无特别原因发生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一次扣10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一次扣100分;受上级领导批评通报的,一次扣100分。同时,对因信息报送工作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市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单位和人员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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