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办理抵押贷款和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收费的意见》(枝府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08年5月26日执行到期。为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处置和转化不良债权的积极性,降低企业和自然人融资成本,推动金融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促进全市投资、融资环境不断改善,市政府决定,《意见》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市物价局、人行枝江市支行、市监察局每年要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金融 收费 延期 通知 ──────────────────────────── 抄 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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