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政之窗>政务公开>正文
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
发表时间:2008-9-27 10:53:34  来源:政府办公室 编辑:夏娇阳
各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疫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受感染的人畜粪便是血吸虫病的主要传染源,在有钉螺地带禁止放牧是有效控制传染源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牲畜传染源管理,巩固我市血防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省政府《关于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鄂政发〔2007〕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我市近几年发现钉螺的地带实施禁牧,特通告如下:
一、经市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根据血吸虫病监测等流行病学资料划定,我市七星台镇东林村沮漳河外滩(宜黄高速公路大桥至杨林湖泵站)、白洋镇垭子山村白沙山洪港(张天发屋旁人行桥至白沙大桥)区域属禁牧范围。
二、七星台镇、白洋镇政府负责在禁牧范围内设立警示标志,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东林村、垭子山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未经市政府批准解除禁牧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警示标志。对于违反规定者,由所在镇政府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疫区广大农户和放牧户要自觉遵守禁牧规定,对牲畜实行舍饲圈养。凡违反规定在禁牧地带放牧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对放养的牲畜予以暂扣并进行强制检疫;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禁牧职责,未及时对违规放牧行为予以制止、处罚,致使疫情扩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各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教育广大群众切实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遵守《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严格执行禁牧规定。对积极劝止、举报违反禁牧规定的人员,由相关镇政府予以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 卫生  防疫  血吸虫病△  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3日印发
────────────────────────────
  共印30份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清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华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
·市政府  市人武部关于做好2008年兵役登记工
·市政府关于夏斌心同志分工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转业士官和城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工作联系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枝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热门新闻

·市政府举办“三鹿奶粉”有关问题新闻发布会
·全国政协领导到我市调研农村卫生工作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蒋树
·汉宜高速铁路 今日在武汉开工
· 枝江一男子盗取柜员机现金
·市社保局认真做好舆情信息答复工作
·我市一80后小伙子撞上55万福彩大奖
·市委市政府举行外来投资客商中秋茶话会(图
·我市三名警官勇救烧伤幼童
· 枝江警方率先在全省对牛皮癣制造者开罚单